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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慢慢流逝,转眼来到十一月份。
原本就“热火朝天”的壮安,再次爆发了一次“舆情热潮”。
刘书记在全县中层干部会议上,下达了一个任务——让各个部门和单位,搞一个先进工作者的奖励制度出来。
据说,刘书记的原意,是搞一个奖金分配制度。
只不过说得比较技巧,正式的名义,是先进工作者奖励制度。
先进工作者奖励制度,这个并不新奇。
以前也搞过的,并且每个单位都搞,年年都搞。
为什么这次能引发“舆情”呢?
因为刘书记说,要发奖金!
奖金在后世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名词,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。甚至于,小孩子一次考试获得了好成绩,都能从父母那里拿到奖金。
但在1982年,却是一个“生僻词”。
以往的先进工作者也好,立大功也罢,都是精神奖励为主。
奖状,大红花,勋章,牌匾,光荣榜之类的,最高奖励就是上报纸。在报纸上报道个人事迹。这就是非常了不得的荣誉了。
当然,物资奖励也有。最实惠的就是涨一级工资,其次也有发放奖励物资的。
偶尔也会发奖金,但只是“偶尔”,并非常态。
比如你挖土的时候,在地里挖到一个文物,上交给国家,会得到几块钱或者粮票的奖励。
而现在,刘书记要给全县所有公家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发奖金。
这就意味着,奖金,以后会成为常态。
只要你干得好,评上先进工作者,你就能拿到奖金。
不过,也有人觉得这事和自己没啥关系。